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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被切断手指谁担责?

时间: 2025-03-11 10:07:10 来源: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作者: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思明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思明)工人工作中受伤,该找谁赔偿,又该怎样赔偿?接受劳务的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近日,博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雇请工人的公司因未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工作而承担事故的主要法律责任。

2022年8月,工人刘某某到某公司主要从事泥水工工作。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刘某某使用机器切割木板时不慎割断手指。经过司法鉴定,司法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被鉴定人刘某某因工作时发生意外导致左手食指单指不全切断、左手小指单指完全离断,评定其致残程度为九级伤残。事发后,因与某公司对相关赔偿问题存在分歧,刘某某一纸诉状将某公司诉至博白县人民法院旺茂人民法庭,要求被告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为被告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被告某公司作为雇主,在工作中没有对工人操作机器时做好一定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原告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被机器切割到手指,自身疏忽大意,存在相应过错。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法院酌定由被告承担80%的责任,原告自负20%的责任。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现今存在大量提供与接受劳务的行为,而劳务关系普遍存在着安全保障措施少、提供劳务者安全劳动意识差、接受劳务者疏于监督管理等问题,导致提供劳务者受害事件频发。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往往未能订立书面合同且未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接受劳务者对提供劳务者的管理制约能力明显弱于劳动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享有较大的自主权,因此,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应当按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工人,应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而雇请的一方,也要对工作环境加强管理,为工人提供安全作业环境。

原标题:工人被切断手指谁担责?

责任编辑: 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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