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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新政暖民心

广西放宽条件让困难群众生活更有保障

时间: 2025-05-08 09:37:33 来源: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作者: 记者 黄冰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冰)今年3月,家住玉州区仁东镇周村的周月彬一家,重新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享受的低保待遇给他们减轻了不少负担。从退保到重返,这是因为低保政策的调整,改善了这一家人的生活。

玉林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2024年8月31日自治区新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细化了有关条款,明确了家庭成员的认定、按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情形、家庭收入的计算办法、家庭财产的认定办法、分档救助中劳动能力的认定办法等,部分限制条件更加宽松,让更多生活困难的群众得到救助保障。

住房规定调整  一家五口重获低保保障

周某彬患有高血压(高危组)及中风后遗症,生活无法自理,要专人长期照料,还需持续服药控制病情。其配偶患有肠瘤,同样需要长期药物治疗,家中还有两个孙子(女)读书,一家生活全靠离异的儿子月均三四千元的收入来支撑,从2020年5月起,他们家开始享受低保待遇。

然而,低保动态管理入户核查发现,该家庭在2024年5月加建了2楼住房,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桂民规〔2020〕6号)规定,享受救助期间,共同生活成员有新建或扩建私房(正常维修、危房改造、倒房重建、易地搬迁回建住房除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民政部门经过综合评估后,在当月停止了该家庭的低保救助。

实施的新规定对家庭财产的认定作了一些调整,其中对住房的规定删除了新建普通住房和扩建住房的限制,改为新建豪华住房的情形取消低保。今年当地镇、村干部入户走访核实,周某彬加建的2楼仅进行了简单装修,并不属于新建豪华住房范畴,且该家庭因病造成生活困难。根据新规定,该户可以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经过申请,该户重新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此外,新规增加了2个及以上的车位(库)限制,并增加了住房的豁免条款,即登记为农村集体用地上的不动产权住房,因不能上市交易不再作为产权住房计算。对车辆的规定适当放宽了范围,以长期(6个月以上)正常使用车辆作为限制范围,普通2轮、3轮摩托车不再作为限制范围;家庭成员拥有车辆后发生重病、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且按单人户将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的,若该车实际购买价格在5万元(含)以下,用于保障家庭成员因罹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人长期就医、康复治疗的小型机动车辆不作为限制范围。

单人户低保门槛降低  北流患癌妇女获救助

同样受益于新政策,北流市新荣镇新荣村梁某英得以被纳入重病单人保,在今年2月开始享受农村C类低保。

52岁的梁某英,丧偶,患恶性肿瘤,一家五口收入并不高,家庭人均纯收入10810.4元,按照旧政策超过北流市农村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9000元,不符合纳入重病单人保。

而新规对于按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情形,明确对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重病患者,或未患有上述重病但长期卧床6个月以上的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梁某英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北流市2024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15442.2元),因此,梁某英符合纳入重病单人保。

在家庭收入的计算办法上,务工收入扣减增加因残疾康复和单亲抚养学龄前儿童同时就业的内容,且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收入核算,因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患重特大疾病改为患病,子女教育费用列入家庭刚性支出的核算增加学龄前保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费的扣除和就读全日制本科、大专基本生活费的扣除,并增加残疾康复费用刚性支出的核算办法。增加困难职工救助金作为不计入家庭收入范围。

记者从玉林市民政局获悉,全市现有城乡低保对象35.9万人,今年1至3月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93亿元;全市现有城乡特困对象3.4万人,今年1至3月累计发放特困资金6396.78万元;今年1至3月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40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3.8万元,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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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新政暖民心 广西放宽条件让困难群众生活更有保障

责任编辑: 梁琪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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