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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分,六个月!

时间: 2025-04-06 17:19:05

玉林新闻网讯  3月27日上午,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警辅警在玉博公路玉福路口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陈某某支支吾吾半天拿不出驾驶证,且身上带有明显酒气。经查,其持有C1类驾驶证,但无摩托车类驾驶证,且酒精测试结果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陈某某很是惊讶:“我平时都不喝酒的,昨天晚上11点在家吃宵夜是喝了几杯白酒,现在什么感觉都没有,都隔了一个晚上了,怎么还会酒驾?”“这就是‘隔夜酒’,睡醒不等于酒醒。”民警解释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陈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一次记21分、暂扣六个月以及相应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饮酒后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而有所差别,如驾驶员前夜大量饮酒,次日开车时仍可能属于“酒驾”或“醉驾”,请每一位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林增崇 韦绍楼)

责任编辑: 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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