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5年2月19日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19日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昱
各位代表:
我代表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区检察院和玉林市党委正确领导,玉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玉林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实现“1158”目标任务体系,以高质效的新时代检察履职,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两级检察院荣获地市级以上荣誉384项,自治区级荣誉117项,国家级荣誉16项。全市检察机关检侨合作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经验做法,在全国检侨合作推进会上介绍推广。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积极投入平安玉林、法治玉林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着力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28人,提起公诉3815人。严密防范和依法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起诉邪教组织犯罪19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起诉143人,切实维护国(边)境管理秩序。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理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21人,有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助推防范化解重大领域风险。守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执法司法防线,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66人。持续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良资产清收追缴专项行动,依法稳妥处置金融信贷领域风险,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梁某贷款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2亿元。聚焦企业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犯罪3件5人,监督侦查机关排查涉爆企业17家,协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重点行业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持“严”的震慑不动摇,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25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毒品等犯罪,起诉1393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开展打击“五霸”专项行动,起诉53人。适应犯罪结构新变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同时,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17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17人。严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689人,超过81%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超过96%。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立足“四大检察”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法治之力护航玉商玉工回归。积极响应市委开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集中调研服务活动,两级检察院主动深入100多家企业、重点项目、园区走访调研200多次,解决实际问题43件次。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法治体检”,保障中药、香料产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保护。积极妥善办理涉企业民事案件118件,涉案金额5523.6万元。监督撤销涉企“挂案”14件,发出涉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份,整改落实率100%。开展打击治理“空壳公司”专项行动,运用数字监督模型排查出未实质出资、虚假注册等异常线索25条,推动相关部门对14家“空壳公司”作出处理。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解纷促和”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助力我市2024年群众安全感调查四项指标位列全区第一。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902人次,处理案件668件。陆川县检察院用好用活刑事和解、公开听证等机制,所办理的1件案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化解社会矛盾刑事案件”。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62件,向252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276.6万元。1件案件获评为全区司法协作救助典型案例,2件案件获评为全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国家司法救助优秀案例。
合力推进清廉玉林建设。充分履行反腐检察职责,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2人,已起诉47人。加强配合与制约,与监委共同提前介入案件29件,同比上升70.6%。对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2人,起诉2人。强化职务犯罪追缴赃款赃物工作,追赃挽损2358.9万元。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起诉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卢某某、市骨科医院原院长黎某某涉嫌犯罪等一批医疗系统腐败案件,以有力检察履职维护医疗行业的清正廉洁。
三、践行司法为民,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345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21人、不起诉224人、附条件不起诉84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89次,制发“督促监护令”40份,在“一站式”办案场所对59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询问、心理疏导。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市检察院派员到7所专门学校实地调研考察,促推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擦亮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品牌,“美玉”团队开展法治宣讲201场,师生、家长8.9万余人受益。博白县检察院开展“权益岗在行动,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受邀与团中央视频连线作经验介绍。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下降幅度明显。
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落实最高检聚焦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的相关部署,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方式,为特定群体筑牢法律“保护网”。依法加强妇女合法权益保护,严惩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85人;办理拖欠女性职工工资案件7件8人,涉及女职工106人,涉案金额50.6万元。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起诉94人。积极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专项行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45件57人,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376.8万元。兴业县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建立农民工讨薪案件支持起诉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形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合力。
四、深化法律监督,以高质效履职推进平安玉林建设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66件、撤案59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968人、不起诉69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35人、追加起诉12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8件,法院已审结7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6件,改变率85.7%。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488件。对证据有疑问、有争议的案件,自行补充侦查166件。积极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对2023年监督立案后侦查机关未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4类“挂案”及时跟进监督,监督立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率提高到81.8%,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
深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化“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对全市5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并纠正戒具使用不规范、混关混押、未按规定监控等刑罚执行问题78个。书面提出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活动监督意见161件,有效维护监管秩序稳定。持续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办理“减假暂”案件14件,同比上升27.3%。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核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涉财执行案件74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的法律监督,常态化开展实地督导,降低重新犯罪率。规范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程序,批准8名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做优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件,法院已审结10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9件,改变率90%。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件,采纳率95%。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依法纠正6件,涉案金额2669.9万元。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26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无力起诉的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人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9件,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玉州区检察院针对离婚诉讼中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且有转移财产行为的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有力维护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件。会同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建立行政争议“3+N”协调化解机制,通过召开听证会、释法说理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5件。落实最严耕地保护制度,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恢复土地原状5.1万平方米,并由相关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切实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福绵区检察院1件监督案件入选全区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办案质效显著提升,玉林市检察院在全区检察机关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1件,提出检察建议151件,检察建议整改率97.3%。依法提起诉讼4件,100%得到裁判支持。督促治理被损毁、污染的土地、林地、水域840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5143吨,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等国有财产360多万元,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治理等费用982万元。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55件,督促监管部门整治网络餐饮服务行业,规范处方药、精神类药品经营行为;办理消防安全案件40件,促使13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排查整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办理废机油处置案件32件,督促有关部门排查整顿50多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办理珠江流域生态环境专案与河湖“四乱”整治案件40件,督促有关部门整治北流河、小江水库等重要河库养殖污染和“四乱”问题。积极推动标本兼治,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9份,1份检察建议获评为全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优秀案例。全市5件公益诉讼案件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和典型案例。
深入落实数字检察战略。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加快推进玉林检察工作现代化。到广西区内、浙江省、广东省等先进检察院交流学习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做法,以举办数字检察学术展示会、大数据平台应用培训会等形式,有效推动模型升级应用。两级检察院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03个,依托监督模型办成案件153件,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50份,挽回经济损失315.1万元。玉林市检察院在全区检察机关数字模型应用场景暨数字分析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玉林市检察院、兴业县检察院共同制作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广西数字政府应用场景建设竞赛二等奖。北流市检察院制作的1个法律监督模型上架到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区内外多个检察院应用该模型,助推办成案件12件。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等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创新理论33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研讨4次,政治轮训5次。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召开联席会议、清理相关流毒共11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机融入检察履职,深入学校、社区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突出政治引领和政治监督,压紧压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学习并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15次,组织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2次。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警示教育,组织学习“禁酒令”以及“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等有关铁规。加强以案明纪、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组织两级检察院对贺州市原政协副主席韦升安受贿案庭审观摩评议。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深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记录、逢案必倒查、有责必追究。
优化党建品牌建设。全面优化“红帆聚力·检心为民”党建品牌建设。聚焦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探索融合路径、强化融合实践,以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引导党支部和党员在服务大局中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容县检察院着力打造检侨党建品牌,与侨联成立工作站,护航侨企发展,维护侨胞权益。创新开展“‘工作·办案·成长’学讲评活动”3期,在全市检察机关选树先进典型,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该做法获评为“新时代广西检察队伍建设创新典型案例”。关心关爱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举办“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在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慰问离退休党员、困难职工56人次。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开展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实务训练,自主举办和组织各项业务学习培训班24期,参训人员2410人次。在省级期刊发表调研文章75篇,举办检察人才法律实务沙龙2期,提升青年干警检察理论研究能力。以“检察文化周”为平台开展各种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参加全区检察机关第五届运动会力创佳绩,勇夺5项大奖,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活力。玉林市检察院创办的《检察官说案》普法宣传栏目获评为2024年全区优秀检察文化品牌,全市8个检察院连续两年获最高检评为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六、主动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检察机关在人大监督下依法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专题报告检察工作3次。建立“一代表一档案”,做深做实日常精准联络,主动走访人大代表125人次,当面听取意见,及时办理并反馈代表意见建议4件。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让公平正义可观可感可触,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含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511人次,监督检察办案427件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常态化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宣传信息7188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等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新闻发布会1次。北流市检察院办理的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典型案例。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突出问题。一是就案办案现象仍然存在,综合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内外协同、综合推进案件办理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法治教育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加强,队伍建设仍需花大力气。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聚焦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为加快构建“十虎竞玉林”新局面,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玉林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抓实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司法能动性。持之以恒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二是抓牢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摆在首位,精准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平安玉林、法治玉林。依法惩治严重经济犯罪,有效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抓细为民司法,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统筹发挥各业务条线检察职能,推出更多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的便民利民举措,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抓强业务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以自身严格依法办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推进检察智能化数字化基础建设,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
五是抓严队伍建设,锻造过硬队伍。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全链条体系化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归属、落实、认定、追究机制,加强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制约,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以法治之力护航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林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