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执前督促”实现“最优解”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锦群 通讯员 李创 宋珊珊)让被申请人由“强制履行”变为“主动履行”,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通过执前督促,成功帮助工人讨薪,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申请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为民司法“最优解”。
吕某和黎某曾一同就职于某投资公司,该公司拖欠工资近5万元,两人追讨无果遂起诉到法院。2024年6月,吕某、黎某和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但该公司却一直未支付劳务工资。法院执行局李法官通过审理法官了解到该案基本情况,认为该公司现运行有序,且社会信用良好,可以开展执前督促,主动化解社会矛盾。据悉,该公司在去年已履行了大部分劳务工资,但仍有5000多元尚未履行。吕某和黎某意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已支付大部分工资,我们了解到该公司有履行意愿,只是目前公司经营遇到发展困难,我们再等等,给点时间,多督促其履行。”李法官在征求两名申请人的同意后,将案件转入执前督促程序。
4月15日,执行团队决定前往该公司走访释法,催促其尽快向两名申请人支款。李法官向该公司高管分析了强制执行程序可能会带来的企业信用风险以及对企业家个人的负面影响。该公司股东表示:“之前因为年度结算拖延了,公司经营资金链接不上,我们现在立即筹款结清。”当天下午,吕某和黎某收到了被拖欠的劳务工资,对法官连连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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