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江秀秀)6月15日,陆川县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宣判涉毒品犯罪案件3起3人。
3起案件中,被告人曾某某贩卖毒品罪一案,是今年以来陆川县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中刑罚较重的一起案件。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曾某某为了逃避打击,选择不见面交易,在陆川县温泉镇大广场等地,8次以“埋雷”的方式(将毒品藏在一个位置,通知买者自取)贩卖毒品K粉(氯胺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曾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曾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陆川县法院根据被告人曾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据悉,今年以来,陆川县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27件30人,已审结25件26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同时,为了树立全民禁毒理念,紧密结合审判业务、乡村振兴、法官驻村平安指导员等工作要求,陆川县法院刑庭法官及法官助理组织禁毒宣传进校园4次,走村入户20余次,普法受众6000余人,扩大了禁毒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