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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8日

打伤3人 男子出庭受审

博白县法院首次运用“三方庭审”模式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刘晓

黄某维在看守所法庭出庭受审

本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刘晓) 3次故意伤害他人,博白男子黄某维被博白检察院诉至法庭。4月16日,博白县人民法院首次运用“三方庭审”模式开庭审理这3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黄某维在看守所法庭出庭受审时当庭认罪认罚。

2012年5月19日20时,黄某维伙同他人并受他人指使,以黄某科向有关部门反映硬化道路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持刀等器械到黄某科家中将黄某科砍伤。经鉴定,黄某科伤情属于重伤、九级残疾。2012年7月23日零时许,黄某维伙同其他5人,以李某曾殴打过黄某为由,持枪将李某打伤。经鉴定,李某伤情属于轻伤。2013年3月12日13时,黄某维和他人受黄某(已判刑)指使,以黄某榕到其位于博白县文地镇开发区的工地闹事及辱骂为由,持铁水管、枪等器械到博白县文地镇火车站某饭店门口将黄某榕打伤。经鉴定,黄某榕伤情属于轻伤一级。

博白检察院指控,黄某维参与故意伤害3起,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疫情期间,博白法院开启了“三方庭审”平台,实现法官、公诉人及被告人三方分别处在不同地点,依托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建立的声音和视频传输平台,同时参与刑事诉讼庭审。4月16日下午5时,审判长宣布该案开庭。此次庭审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羁押在看守所的黄某维在博白县法院驻县看守所法庭通过远程视频参与庭审,博白县检察院公诉人使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出庭公诉,法官、公诉人与黄某维依托“三方庭审”平台实现语音、视频、物证信息的实时传输和转换,在不同的空间“隔空对话”。庭审全程画面清晰、对话畅通、质证有序,仅用时半小时完成了庭审。黄某维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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