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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8日

本月起骑电车不戴头盔将被“盯”上

我市集中开展“一盔一带”治理行动,劝导、查纠双管齐下,摩托车、电动车、汽车均为整治对象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韦绍楼 林增崇

交警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

本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韦绍楼 林增崇) 5月1日起,自治区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5月7日,记者从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4月底起已全面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活动,5月起响应全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4月底开始,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分别到辖区的主要道路、集市、村屯,加大“一盔一带”主题宣传力度,向过往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安全性,并向机动车驾驶人讲解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结合辖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重点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及不系安全带的危害及后果。

其中,直属一大队联合美团外卖开展佩戴安全头盔示范活动;直属四大队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教育交通参与者1万人次;陆川交管大队联合电动车销售企业开展“买电动车送头盔”活动。此外,市交警部门还将联合单位、企业、团体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此次“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大队以及各直属大队、高管大队严格执法,在路面执勤执法中查纠、劝导不戴头盔行为和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其中,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将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予以纠正、教育,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纪守法、文明出行。

此外,车牌为“桂K”开头的蓝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黄牌电动两轮摩托车需有机动车驾驶证,如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将按照机动车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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