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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1日

北流人民法院:

把庭审搬进校园

杨光登

本报北流讯 近日,北流市城北街道富林塘社区与北流市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在北流市富林中学公开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广大学生与社区干部职工零距离见证庭审判全程,以案学法受教育。

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公开审理一起案值1100多元的盗窃农家土狗案。法庭设在校园舞台上,开庭地点变了,但庭审人员与程序没有变,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法警、被告人全部到位,指控、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官宣判等环节一个不少。

庭审中,公诉人指出:被告人何某生,男,1986年生,玉州区农民,此前曾因盗窃罪两次入狱。2023年10月20日早上,何某生在北流市西埌镇平山村先后盗窃一条白色农家土狗、一条家黑农色土狗。后经相关部门认定,两条土狗价格合计1120元。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林何某生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官当庭对何某生作出判决:被告人何某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并责令何某生退赔两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1120元。

庭审过程中,2300多名师生以及社区干部、职工聚精会神参与庭审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结合庭审案例给师生普及了相关法律,又为同学们开展了一堂“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普法讲座,并发放普法宣传单。

(杨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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