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州讯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法院和法官,这笔钱太及时了,帮我渡过眼前的难关。”近日,群众英某在玉州区人民法院领取到司法救助金时对办案法官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2021年11月10日,英某在玉林城区被持刀的卢某捅伤背部和右手小臂,经鉴定,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后玉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卢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英某经济损失28192.62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未发现卢某有财产可供执行。由于英某因病需常年吃药,加上此次受伤造成右桡动脉断裂,其工作受到影响,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法院干警核实这一情况后,考虑到英某对申请司法救助相关程序不熟悉,于是现场指导英某填写好相关材料,并高效办理后续工作。最终,法院为英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5万元,缓解了英某的燃眉之急,同时也让英某感受到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温暖。
据了解,今年以来,玉州区人民法院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4件,救助34人,其中救助妇女16人,儿童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万元。
(吕仟伦)